根据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21〕4号)和《甘肃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》(甘教职成〔2022〕2号)文件精神。经学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,教育与艺术学院2021级学生集中实习安排133家实习单位,经学生自主申请办理95家实习单位(共计228家)均符合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。现向社会公开,特此公示(详见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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